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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的民選制度是基於每人一票的公平原則投票,但是大多數人都是平庸的民眾,因此大部分的政治人物都是在唬弄民眾,導致菁英無法出頭引領社會進步,社會逐漸民粹化,

理想的民選制度應該以對國家的貢獻來區分,可分成3個層次

1.只要是依法繳納所得稅的人,就可以有投票權。

2.願意出更高所得稅的人(例如+5%),或者前10%出最高所得稅的人,就有提政策權。

3.願意捐超過最低門檻(例如1億)的人(人太多取前50%),可以成為候選人。


在這個制度下,一個取得投票權的公民,在選舉時他會看到

候選人A:承諾以價格A執行政策a,b,c,其中a政策有a位提出者,b政策有b位提出者,c政策有c位提出者

候選人B:承諾以價格B執行政策a,d,其中d政策有d位提出者

假設最後B選上,執行政策a,d的實際價格也會由B多退少補(詳見責任政治)。


另一個重點是有錢人或者是投機者會不會有舞弊的狀況?

一個有錢人或投機者要創造對自己有利的政策,有2種做法

1.花錢培養提案人:在這個制度下的提案人數可能達到10~100萬,就算只培養1千個提案人的金額也是天文數字,而且採用提案人多的政策也不一定選得上,因此不可行。

2.自己成為候選人:首先,得跟其他有錢的候選人競爭,就算選上了,也要確保提案的政策能夠做到(沒做到要貼錢),做到了以後有餘力才可能再做營私的事,所以基本上不可能。


這樣的制度有甚麼疑慮?首先這樣算不算買官?

確實,沒錢的人無法成為候選人,傳統的買官是買到以後能自己決定做甚麼,但這個制度是選上後至少要做到提案的政見。

從另外一個觀點來看,選一個自己賺不到錢的人,可能有本事幫社會賺錢嗎?


這種制度會埋沒了像韓信這種天生適合居高位的人?

是的,應該說古今中外所有正式的制度都會埋沒韓信,因為破格提拔這種例子的風險太高。


這樣的制度只考慮錢,小眾市場沒有活路,社會無法多元發展?

錢是一個國家社會運行的必要條件,用錢作為認定基礎才能做到公正量化,

另外,政策提案的門檻並不高,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各種政見,

再說了,不管哪種制度,都是取決於候選人要不要採納政策,以及選民要不要投候選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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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-Ren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